一、危房评估等级检测鉴定机构一一有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检测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危房评估等级检测鉴定机构 危房评估等级检测鉴定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接受委托
接受房屋受检人的委托,进行对房屋检测。
第二步: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对房屋的结构图纸和相关检测数据搜集。
第三步:**方案
**的方案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在对方案存在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
和补充,直至方案通过审查;
第四步:方案现场检测
在方案审查通过以后,根据方案列出的项目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
第五步:信息处理
根据检测和取样得到的数据和样本进行检测计算。
第六步:综合分析
根据房屋现状和检测取样得到的数据进行房屋综合分析。
第七步:编写报告
1建筑物概况;
2检测鉴定目的、范围及依据;
3检测鉴定项目与内容;
4现场检查、检测结果;
5结构复核验算结果;
6综合分析、鉴定评级;
7 检测鉴定结论;
8处理建议;
9附件。
三、危房评估等级检测鉴定机构一一危房评估等级检测鉴定评定方法:
1.1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
1.2*层次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
1.3*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1.4*三层次应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二、构件危险性鉴定
1.1一般规定
1.1.1危险构件是指其承载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的结构构件。
1.1.2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2)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度为一构件;
3)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构件。
2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构件。
3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构件。
4梁、檩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构件。
5板: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预制板以一块为一构件。
1.2地基基础
1.2.1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1.2.2地基基础应**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
1.2.3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4mm/月,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向;
2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IOmm,且房屋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着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1.2.4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2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